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4次 定期會
- 類別
- 建設
- 案號
- 9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24/10/08
- 來文字號
- 府觀銷廣字第1132194619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 連署人
- 案由
- 交通部觀光署核定補助本市辦理「台灣觀光100亮點捲動國旅方案」計畫總經費320萬元(中央補助款200萬元、市配合款120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4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 依據交通部觀光署113年9月6日觀旅字第1135001649號函辦理。
-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6款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 本案總經費320萬元(中央補助款200萬元、市配合款120萬元),因未及納入本市114年度總預算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
- 本案業經本市113年10月1日第666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需依交通部觀光署規定於113年12月20日前完成上網公告程序,並申請部分核銷請領,以避免補助經費流失。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4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 提案附件
-
市提9附件.pdf
- 一讀日期
- 2024/10/24
- 一讀審議結果
- 交付聯席審查。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4/11/18
- 審查意見
-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4/12/02
- 大會決議
-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4/12/10
- 發文字號
- 南議建設字第 1130011516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