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4/10/08 
來文字號
府觀銷廣字第1132194619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連署人
 
案由
交通部觀光署核定補助本市辦理「台灣觀光100亮點捲動國旅方案」計畫總經費320萬元(中央補助款200萬元、市配合款120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4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交通部觀光署113年9月6日觀旅字第1135001649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6款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3. 本案總經費320萬元(中央補助款200萬元、市配合款120萬元),因未及納入本市114年度總預算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
  4. 本案業經本市113年10月1日第666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需依交通部觀光署規定於113年12月20日前完成上網公告程序,並申請部分核銷請領,以避免補助經費流失。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4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市提9附件.pdf
 
一讀日期
2024/10/24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11/18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12/02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12/10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130011516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