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96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沈震東 
連署人
沈家鳳、Ingay Tali穎艾達利、蔡筱薇 
案由
建請衛生局設置加快在原消防局公園分隊建置北、中西、安平及南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改善臺南心理健康基礎建設,給予市民安全舒適便利的心理衛生資源。 
說明

一、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中,有民眾提案將心理諮商及心理治療納入健保並超過5000人聯署,顯示民眾對於心理衛生的需求逐漸提升。

二、在衛福部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中規劃每30萬人設立一處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而北、中西、安平、南區此分區尚無心理衛生中心。

三、爰此,建請衛生局設置加快在原消防局公園分隊建置北、中西、安平及南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改善臺南心理健康基礎建設,給予市民安全舒適便利的心理衛生資源。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1/04/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08/06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08/19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09/07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100007464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衛生局110年9月15日府衛心字第1101071147號函覆如下: 本府就「建請衛生局設置加快在原消防局公園分隊建置北、中西、安平及南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改善臺南心理健康基礎建設,給與市民安全舒適便利的心理健康資源」案,敬答覆如下: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0年-114年度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規劃各類心理衛生專業人員擴大社區服務,及提升民眾使用資源之可近性,按照人口分布規劃,每35萬人應設置一處心理衛生中心,故本市應於114年以前需設置共5處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據點。 二、心理衛生中心服務內容包括社區精神病人關懷、自殺及暴力風險個案需求評估,提供社區心理諮商駐點服務,推廣心理健康活動、自殺防治及提供特殊個案(精神、自殺及藥酒癮者)心理關懷及照護,加強本市心理健康網及護送就醫服務,並提供關懷訪視等整合性服務,轉介並串連社區資源,整合社福、醫療、心理衛生、教育、司法、勞動等資源體系,完善個案保護服務及改善家庭關係。 三、有關於溪南區域預計111年再增設1處心理衛生中心社區服務據點(消防局公園分隊),本局已於110年7月16日簽准設置,目前待現消防公園分隊搬遷新廳舍後(預計今年底),再辦理後續廳舍移撥及管理機關變更登記事宜,接管後將儘快修繕即可啟用。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