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7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教育
- 案號
- 121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案由
- 建請市府針對第三胎(含)以上新生兒家庭,提高生育獎勵金並增設專屬育兒補助項目,以具體支持多子女家庭,落實友善生育政策。
- 說明
- 本市近年少子化問題嚴峻,出生率長期在六都中偏低。當前許多市民反映,養育子女的經濟壓力沉重,尤其第三胎以上的家庭,在托育、教育及生活開銷方面負擔倍增,亟需市府提供更強力的正向支持與經濟誘因,方能鼓勵「願意生,養得起」。
- 經查,本市現行生育獎勵金發放標準為:第一、二胎各2萬元,第三、四胎各3萬元,第五胎以上5萬元。其中,第三胎僅較第一胎多發1萬元,與多子女家庭所需增加之養育成本嚴重不成比例,現行3萬元之獎勵誘因明顯不足。
- 對照其他縣市推動情形:
- 中央自115年(2026年)1月1日起實施「好孕三方案」,統一補助每名新生兒10萬元,且可與地方生育獎勵金疊加領取。在此政策下,臺北市、新北市首胎可領14萬元,桃園市首胎可領13萬元,而本市首胎僅領中央10萬元加地方2萬元,合計12萬元。若第三胎僅維持3萬元,疊加中央補助後僅13萬元,與雙北第三胎加總14萬元之差異更為懸殊,恐產生跨市人口遷徙效應,反不利本市人口發展。
- 市府過去針對全面調高生育獎勵金之提案,曾以「短期擴張恐排擠其他預算」為由暫緩。惟若將焦點縮小至「僅針對第三胎以上加碼」,所需增加之經費規模遠低於全面調升,財政衝擊可控,應優先推動。
- 為具體回應本市多子女家庭之需求,並與其他縣市政策同步,實有必要針對第三胎以上家庭提出更完整的配套措拖。本席爰依地方制度法及臺南市議會議事規則,提案建請市府研議辦理。
- 建請市府採行下列措施:
- 請市府於三個月內提出具體實施期程與財源規劃,送本會審議。
-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 提案附件
-
附件-六都補助參考表.pdf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6/06/18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6/06/24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發文字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