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 
來文日期
2019/09/18 
來文字號
府社秘字第1081094431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教育局 
連署人
 
案由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補助本府社會局辦理108年度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108年增加經費新臺幣4,181萬7,000元(中央補助3,554萬4,000元,市配合款627萬3,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9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10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08年8月26日社家幼字第1080600950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本案108年度中央核定補助總經費共計新臺幣5億4,278萬6,000元整,已於單位預算編列3億8,472萬2,000元(中央補助3億2,701萬4,000元,市配合款5,770萬8,000元),貴會於107年12月同意墊付2億1,203萬4,000元(中央補助1億8,022萬8,000元,市配合款3,180萬6,000元),不足計4,181萬7,000元(中央補助3,554萬4,000元,市配合款627萬3,000元)。

四、本案業經本府108年9月10日第405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9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10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9/2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10/28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12/10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12/17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80011987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