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12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吳禹寰、蔡淑惠 
連署人
許至椿、曾培雅、尤榮智、李中岑、李鎮國、陳怡珍 
案由
建請環保局將資源所得,部分回饋所有台南市民。 
說明
  1. 台南市在未合併前已經在辦理資源回收至今已經多年,成效越來越好,符合垃圾減量,提高焚化爐使用年限。
  2. 常接獲里民反映,台南市政府資源回收成效良好,除了市府宣導有效更是有全民一同配合,應對市民有所回饋,建請環保局提出回饋計畫嘉惠市民。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2/09/28 
審查意見
依據管理辦法辦理。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2/10/05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2/10/12 
發文字號
南議環衛字第 1110011671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環保局將資源所得,部分回饋所有台南市民。」案,敬答覆如下: 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69條、「回收廢棄物變賣所得款項提撥比例及運用辦法」及「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回收廢棄物變賣款項管理及運用要點」規定,回收廢棄物變賣所得款項應專款專用於辦理廢棄物回收工作,包括:資源回收工作勞務費用、修護廢棄家具及腳踏車費用、廢棄物回收與清除相關機具、設備、車輛購置或維修費用、資源回收臨時技術工薪資、工作人員獎勵金、清潔隊員慰勞費用及提撥環境教育基金等,尚無法源依據可直接現金回饋於一般民眾 。 二、目前各村里回收站辦理資源回收兌換除可向環保局申請兌換宣導品外,資源回收物變賣款項亦可歸屬各回收站 運用。 另本局積極推動廚餘回收轉製培養土黑金大放送、提供廚餘借桶服務、木料銀行免費領用以及辦理資收活動提供宣導品等,均能深化市民環保回收意識,亦有間接回饋的效益,期能擴增民眾參與人數,除可提升垃圾減量資源回收成效外,亦可回饋更多市民朋友。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