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7/11/21 
來文字號
府民自字第1061242424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水利局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營建署核定本市辦理「前瞻基礎建設計畫」項下「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下水道及其他排水」,第一期經費新台幣(下同)3億4,828萬3,000元(其中中央補助2億5,360萬1,000元,市府配合款9,468萬2,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7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8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營建署106年10月20日營署水字第1061114672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6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及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本局為辦理市區下水道及道路側溝治水建設,提報內政部營建署「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爭取補助,第一期案件經內政部營建署完成初步勘評原則同意辦理,106年經費總計456萬2,000元(其中中央補助428萬元,市府配合款28萬2,000元);107年度經費總計6億372萬1,000元(其中中央補助5億932萬1,000元,市府配合款9,440萬元)。總計6億828萬3,000元(其中內政部營建署補助5億1,360萬1,000元,市府配合款9,468萬2,000元)。因中央補助款2億6,000萬元業已納入107年度總預算,剩餘3億4,828萬3,000元(其中內政部營建署補助2億5,360萬1,000元,市府配合款9,468萬2,000元)尚需辦理納入預算。

四、本案業經本府106年10月25日第313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7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8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7/09/1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大會決議
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7/11/29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60008241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