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2次 臨時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13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育輝 
連署人
曾培雅、蔡秋蘭、尤榮智、洪玉鳳、沈家鳳、林燕祝、杜素吟、李鎮國、吳禹寰、蔡淑惠 
案由
建請臺南市政府儘速辦理「東山區東原里公館坑(白原幹184支4)野溪改善工程」,以便利交通,確保民眾安全。 
說明

一、本案係蔡育輝議員服務處受理民眾陳情,於107年10月東山區公所會同農委會水土保持局臺南分局、水利局水土保持工程科等單位進行會勘,確認野溪邊坡嚴重崩塌,影響通行民眾安全甚鉅,改善工程實有迫切需求。

二、本改善工程受影響者眾多,請市府水利局立即辦理發包施工,並應向中央爭取補助經費挹注。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2/14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請市府研議辦理。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02/27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03/08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80001841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8年3月18日府水保字第1080305424號函復: 一、有關議員建議事項,本府水利局已於107年10月04日至現地勘查,現況為延續野溪既有護岸,以防沖刷造成邊坡土石流失,建議新建護岸長190公尺、高5~6公尺,所需經費計需535萬4,800元整,二、本工程尚符合「臺南市政府辦理水土保持工程審查作業要點」,且提案案件係屬整治工程,本府於107年10月18日函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南分局辦理補助,為妥運用本府所編列有限預算財源,避免重覆編列預算,將先行錄案視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南分局是否納入補助後研議辦理。 三、 承蒙貴席對於本市東山區東原里公館坑野溪未施設護岸之關切,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