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2018/04/13 
來文字號
府財產字第1070262452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連署人
 
案由
為辦理出售本府經管坐落本市新營區嘉芳段186-1地號等16筆非公用市有土地,擬依土地法第25條規定完成處分程序,敬請審議。 
說明

一、市有土地鄰地所有權人檢附畸零(裡)地合併使用證明書申請承購坐落本市新營區嘉芳段186-1地號等11筆市有土地,擬依臺南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51條規定辦理讓售。

二、市有土地承租人申請承購坐落本市佳里區佳里段1630-61地號等5筆市有出租土地,擬依臺南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50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讓售。

三、本案業經本府107年4月12日第332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敬請貴會審議,同意後報請行政院核准,完成處分程序後,於4年內辦理出售。 
一讀日期
2018/03/07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一、擬處分清冊編號16南區新都段27地號案保留,請依本委員會107年5月17日會勘結論:「建議採公開標售,原承租人有優先承購權」,並重新提案。 二、餘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8/05/25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8/06/01 
發文字號
南議財經字第 1070003964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