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14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5/10/15 
來文字號
府文秘字第1141434122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連署人
 
案由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核定補助本市辦理114年度「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C類」-「風土再生-老屋屋瓦修繕人才培育與在地韌性推動計畫」總經費1,550萬元,其中114年度372萬元(全額中央補助)未及納入115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5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文化部文化資產局114年10月2日文資傳字第11430101731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條「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所使用之支出」規定。
  3. 本案總經費1,550萬元(中央補助款1,240萬元、市配合款310萬元),採分年編列預算辦理:114年372萬元、115年650萬元(中央補助款496萬元、市配合款154萬元)、116年528萬元(中央補助款372萬元、市配合款156萬元)。其中114年372萬元(全額中央補助)未及納入115年度總預算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5年度總預算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4年10月14日第719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款案之緊急理由:近年極端氣候頻繁,本市多處老屋屋瓦受損,且災後修繕需求集中,導致工班嚴重不足、工程延宕。然修繕技術人員多為高齡匠師,缺乏青年接班,技術傳承與人力調度均面臨困境,亟需儘速培養匠師人才,計畫有緊急執行之必要,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敬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5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市提14附件.pdf
 
一讀日期
2025/10/29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大會決議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