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動議-臨時動議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2次 臨時會 
類別
臨時動議 
案號
提案性質
臨時動議-臨時動議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育輝 
案由
有關平實營區大旺夜市非法營業一案,請臺南市政府依法取締及開罰。 
說明
  1. 非法的大旺夜市業者,於平實營區36、37這兩筆5,000坪土地上,挖水溝、拉水電、劃設828個格位,開始招商,每格每月租金4千元,還加2萬5千元的保證金,夜市業者沒有取得執照,國防部也未准許,業者視法規為無物,後又以大益貨櫃屋為名獲得執照,實際經營的是非法大旺夜市,更引發民怨。
  2. 請臺南市政府針對平實營區大旺夜市非法營業,依法取締及開罰。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03/30 
大會決議
新設立之夜市如未合法,請臺南市政府依法開罰。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04/10 
發文字號
南議議事字第 1120002042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東區大益夜市非法營業」案,敬答覆如下: 一、經發局市場處每適持續至現場稽查,如有違反法令情事,將依據臺南市攤販管理自治條例第9條規定開罰,並按次連續開罰。 二、截至目前為止,已對業者裁處1萬元至4萬元各一次,及11次5萬元罰錢,合計罰緩15次累計罰緩金額65萬元。 三、貴會議席關心市政熱忱,本府併與致謝。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