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33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宗翰 
連署人
蔡筱薇、陳秋宏、蔡蘇秋金、林志展、邱莉莉 
案由
建請市府研擬透過瓦斯通APP叫瓦斯所產生消費糾紛之解決方案。 
說明

一、瓦斯通於2020年開始於台南地區,可以透過APP叫瓦斯,對於民眾而言,使用上十分便利。然而在此種商業模式下,若是產生消費糾紛民眾該如何解決,至今未有相關案例或是宣導供民眾參考。

二、建請市府研擬透過瓦斯通APP叫瓦斯所產生之消費糾紛該如何處理之解決方案,供民眾參考。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1/04/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08/05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08/19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08/26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00007054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10年09月01日府消預字第1101047437號函復: 本府就「瓦斯通於2020 年開放於台南地區,可以透過APP 叫瓦斯,對於民眾而言,使用上十分便利。然而在此種商業模式下,若是產生消費糾紛民眾該如何解決,至今未有相關案例或是宣導供民眾參考。」案,敬答覆如下: 一、民眾若欲透過瓦斯通APP 叫瓦斯,必須先電子簽署瓦斯通之線上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意即,透過瓦斯通APP 叫瓦斯的當下,民眾即已與蜂群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先予敘明。 二、消費爭議該怎麼申訴(詳如附件1「桶裝瓦斯供氣契約消費爭議處理流程」表) 1.故若民眾遇有桶裝瓦斯供氣消費爭議發生時,民眾可提起訴訟或依消保法第43 條第1 項向企業經營者、消費者保護團體或直轄市、縣(市)消費者服務中心或其分中心擇一提起消費申訴,本府經視其消費糾紛樣態,若為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容器保證金相關問題由本府消防局協助溝通;若為液化石油氣重量、品質等一般經濟交易行為相關問題由本府經發局協助溝通。 2.倘經本府消防局或經發局協助溝通後仍未獲妥適處理,可提起訴訟或依消保法第43 條第3 項向本府消費者保護官申訴。 3.申訴未能獲得妥適處理時,可提起訴訟或依消保法第44 條向本府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4.調解不成立時,則可依消保法第47 條向消費關係發生地之法院提起消費訴訟。 三、本府消防局與經發局目前針對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已持續向民眾宣導,與業者合意成立桶裝瓦斯供氣服務契約時應與業者簽訂。爾後將會持續針對消費爭議處理流程於官網臉書、市府LINE推播等宣導管道加強宣導,以保障民眾消費權益。 四、本府消防局目前成果或進度: 1.107 年5 月16 日訂定「臺南市政府消防局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範本輔導及查核專案執行計畫」,目前仍持續執行中,並於每季函報消防署執行成果(含消費爭議處理件數)。 2.本府消防局網站設有「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宣導專區」,內容包含家用定型化供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範本、桶裝瓦斯供氣契約消費爭議處理流程等。 
回覆附件
議提33(回覆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