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5次 定期會
- 類別
- 保安
- 案號
- 1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21/03/31
- 來文字號
- 府警訓字第1100427873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 連署人
- 案由
- 內政部警政署核定本府警察局110年第六分局手槍射擊靶場設施維修經費新臺幣614萬元乙案(中央補助115萬5,000元,市配合款498萬5,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並於111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警政署110年2月24日警署教字第1100061102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第6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與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本案總經費新臺幣614萬元整(中央補助115萬5,000元,市配合款498萬5,000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0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
四、本案業經本府110年3月30日第484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1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 提案附件
-
保安市提1-核定函.pdf
- 一讀日期
- 2021/04/16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1/04/22
- 審查意見
-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1/08/03
- 大會決議
-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1/08/09
- 發文字號
- 南議保安字第 1100005751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