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16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3/10/12 
來文字號
府社秘字第1121270427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連署人
 
案由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公彩回饋金核定本市「113年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教育訓練及意識提升計畫」經費增加新臺幣21萬7,000元整一案(中央補助20萬元、市配合款1萬7,000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3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3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2年9月8日社家企字第1120561289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6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與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3. 本案相關說明:本案總經費新臺幣43萬5,000元整(中央補助40萬元、市配合款3萬5,000元),其中新臺幣21萬8,000元已納編113年度預算(中央補助款20萬元、市配合款1萬8,000元),因中央增加補助新臺幣21萬7,000元(中央補助款20萬元、市配合款1萬7,000元)未及納入本府113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墊付,俟113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2年10月11日第615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案緊急性理由:為促進專業人員及社會大眾對於「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之認識,促進對於身心障礙者之理解,保障身心障礙者之權益,以爭取時效執行。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3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11/24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11/30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12/07 
發文字號
南議環衛字第 1120011585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