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51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美燕 
連署人
王家貞、洪玉鳳、林燕祝、蔡育輝 
案由
臺南市南區體育園區內自由車場為本市符合國際標準的自由車場地之一,惟歷經近數十年高度使用,跑道面及周遭設備,因長期承受日曬、風吹、雨淋已不堪使用,亟待整建更新,為配合本市爭取取得2023全國運動會,期待經由整建後,提供選手安全完善比賽場地及作為後續自由車選手培訓基地。 
說明

一、臺南市南區體育園區內自由車場為本市符合國標準的自由車場地之一,惟歷經近數十年高度使用,跑道面及周遭設備,因長期承受日曬、風吹、雨淋已不堪使用,亟待整建更新。

二、建請整建,並全面體檢場地以提供選手安全完善比賽場地及作為後續自由車選手培訓基地。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0/04/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0/07/01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0/07/07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0/07/20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90006135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9年7月31日府教體處設字第1090881021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臺南市南區體育園內自由車場,為本巿符合國際標準的自由車場地之一,惟歷經近數十年高度使用,跑道面及周遭設備,因長期承受日曬、 風吹、雨淋已不堪使用,亟待整建更新,為配合本市爭取取得2023全國運動會,期待經由整建後,提供選手安全完善比賽場地及作為續自車選手培訓基地。」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市立自由車場興建於民國59年,為臺灣首座標準400公尺碟型自由車場競賽場地,場館迄今使用50年,因建物未有使用執照,無法申請中央補助經費進行整修,且場地已不符合自由車專項運動國際發展趨勢,爰教育局(體育處)目前朝向拆除重建方向規劃。 二、本案已邀請自由車協會及專業建築師現場會勘,預計施作項目 為400公尺自由車場拆除及清運工程、250公尺室外自由車場重建工程、自由車場附屬設施重建工程、周邊景觀美化工程等,預估所需經費計新臺幣1億1,270萬元,並提報體育署爭取前瞻2.0經費補助。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