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3次 定期會
- 類別
- 建設
- 案號
- 24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Ingay Tali穎艾達利
- 連署人
- 郭鴻儀、陳怡珍、林易瑩、李鎮國、沈震東、蔡育輝
- 案由
- 為推動低碳城市-環保意識向下延伸,建請安排環保議題及推廣環境教育,臺南市各級國中、小學開始平行展開設置常態型的教育課程。
- 說明
國際碳揭露計畫(CarbonDisclosureProject,CDP)組織,針對2019年參與碳揭露的城市進行評比,臺南市政府獲得A等級的成績。全球850個城市中,僅105個城市獲得A級的認可(評級為A到D),約佔全球城市之13%。此優異成果,展現了2019年本市對於低碳城市的堅持,特別是氣候變遷減緩與調適的努力,臺南市受到高度肯定。(市府新聞稿109/02/18)
低碳城市為本市的施政重點,在針對此政策的課程、活動中傳達環境教育的意義與重要性大多都是屬於主題式的單場次活動,可以轉換成以常態型或是一系列的課程並結合教育局深入校園以達環境教育向下延伸的目的。
- 辦法
一、本市有14個環境教育場所,而台南市取得環境教育合格人員的人數,100年~109年高達400人(合格證年限為5年,104年-109年取得資格人數為332人)。2020/4/7環保局為推動環境教育,補助高級中學以下學校到14個環境教育場所戶外教學,車資最高補助1萬6千元。
二、建請本市環境教育人員向下支援,斟酌諸如學校的晨光時間(40分鐘)、而非僅是現行一次性的環境教育體驗,對於國中小等學童加深記憶的機率較低。
三、環境教育可分為8種不同領域(學校及社會環境教育、氣後變遷、災害防救、自然保育、公害防治、環境及資源管理、文化保存、社區參與)。建請環保局與教育局共同設計主題式的常態性環境教育課程。
四、可設計環境教育護照,讓學童參加環境教育時增加趣味性。
五、相較於單場次的活動,主題性課程設計再結合課綱又能符合台南市政府的施政重點。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20/04/16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0/05/26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0/06/09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0/06/16
- 發文字號
- 南議建設字第 1090004296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市府109年7月3日府環綜字第1090739622號函復如下: 本府就「為推動低碳城市-環保意識向下延伸,建請安排環保議題及推廣環境教育,臺南市各級國中、小學開始平行展開設置常態型的教育課程。」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 依據環境教育法第 18 條規定,公布實行後 5 年內(105 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需有指定人員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本市 400 位環境教育人員,過半為學校校長或老師,可常態性於學校晨會或其他集合時間,實施環境教育。 二、 本府環保局自 103 年起每年編列約 40 萬元,補助本市高中以下學校至本市 14 個「環境教育設施場所」進行戶外學習,皆為有在地特色且教案通過專家認證之場所,學校方面可與原有的環境教育課綱做結合,成為常態型的教育課程。 三、 本府配合環保署於 101 年起推動環境教育終身學習護照至今,本市已有 3萬 3 千餘人註冊,護照可記錄環境教育學習時數,未來擬請學校多推廣讓學生註冊。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