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6/09/23 
來文字號
府民自字第1050998938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 
連署人
 
案由
臺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核定補助本市七股區公所「105年睦鄰補助計畫」經費新台幣120萬元整乙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6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臺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七股鹽場105年8月4日臺鹽七字第10580601480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5款:「依法律或經核定有案之契約義務必需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本案睦鄰補助經費120萬元:

(一)各里環境衛生、教育文化、環保、業務觀摩參訪、睦鄰等活動相關經費63萬5仟元。

(二)各社區及民間團體環境衛生、教育文化、環保、業務觀摩參訪、睦鄰等活動相關經費56萬5仟元。

四、本案業經本府105年9月21日第265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6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6/10/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6/12/07 
大會決議
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6/12/16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50008520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