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18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志展、呂維胤、李宗翰 
連署人
邱莉莉、陳秋宏 
案由
建請市政府設置滑步車練習場。 
說明
  1. 幼兒滑步車運動有助於兒童腦部發展,提高專注力,增進肢體協調,提升環境應變能力。根據統計,我國「幼兒滑步車競技」,每年平均約30餘場,每場報名人次約200至300人。
  2. 由於本市目前尚無公有空間專屬於幼兒練習,仍需依賴企業經營、於戶外臨時設置。
  3. 建請市政府參考「中彰運動公園」、「微樂山丘自行車躍動場」,研議設置本市幼兒滑步車練習地,提供親子休憩與滑步車競技練習。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2/04/1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2/06/23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2/07/0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2/07/08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10006531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政府設置滑步車練習場」案,敬答覆如下: 一、兒童滑步車又稱兒童平衡車,為鍛鍊兒童平衡能力的單車。對比自行車,滑步車無踏板、鏈條,速度慢、易掌控,適用2至5歲之兒童。 二、滑步車練習場屬兒童遊憩設施非屬運動設施,較無嚴謹的運動場地設置規範,惟基於安全原則,公園為適合設置之場所,可由各公園管理機關編列經費與遊戲場設施併同設計。 三、本府於 112 年各編列 1,096 萬元建置仁德及佳里運動公園特色遊戲場,將評估納入滑步車練習場可行性。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