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7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教育
- 案號
- 18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林志展、呂維胤、李宗翰
- 連署人
- 邱莉莉、陳秋宏
- 案由
- 建請市政府設置滑步車練習場。
- 說明
- 幼兒滑步車運動有助於兒童腦部發展,提高專注力,增進肢體協調,提升環境應變能力。根據統計,我國「幼兒滑步車競技」,每年平均約30餘場,每場報名人次約200至300人。
- 由於本市目前尚無公有空間專屬於幼兒練習,仍需依賴企業經營、於戶外臨時設置。
- 建請市政府參考「中彰運動公園」、「微樂山丘自行車躍動場」,研議設置本市幼兒滑步車練習地,提供親子休憩與滑步車競技練習。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22/04/13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2/06/23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2/07/04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2/07/08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教字第 1110006531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政府設置滑步車練習場」案,敬答覆如下: 一、兒童滑步車又稱兒童平衡車,為鍛鍊兒童平衡能力的單車。對比自行車,滑步車無踏板、鏈條,速度慢、易掌控,適用2至5歲之兒童。 二、滑步車練習場屬兒童遊憩設施非屬運動設施,較無嚴謹的運動場地設置規範,惟基於安全原則,公園為適合設置之場所,可由各公園管理機關編列經費與遊戲場設施併同設計。 三、本府於 112 年各編列 1,096 萬元建置仁德及佳里運動公園特色遊戲場,將評估納入滑步車練習場可行性。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