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7次 臨時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11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6/07/22 
來文字號
府經能字第1050768802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連署人
 
案由
經濟部能源局補助本府「直轄市縣(市)節電策略建構與推廣示範計畫」經費新台幣300萬元整(全額中央補助)乙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6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能源局105年6月20日能技字第10505006650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條第4款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三、本計畫係依據「直轄市縣(市)節電策略建構與推廣示範補助計畫作業要點」第三條第(二)項第1款規定辦理。

四、本案相關說明:

本案依據上揭作業要點申請補助新臺幣300萬元整,因補助計畫執行在即,請准予計畫核定經費新臺幣30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先行辦理墊付,俟106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五、本案業經本府105年7月20日第256次市政會議審核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6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6/08/0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6/08/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6/08/30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50006049號 
執行情形
一、本府105年7月22日府經能字第1050768802號函請議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並獲議會105年8月30日同意。 二、為配合經濟部能源局辦理「夏月節電中」縣市競賽1案,以「直轄市縣(市)節電策略建構與推廣示範計畫」補助經費300萬元,辦理「105年度臺南市節電策略建構與推廣示範補助計畫」購案,目前已支付第一期款經費計新臺幣56萬元整,並已完成期中報告書審查,後續將持續要求得廠商辦理購案事宜。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