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會務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2次 臨時會
- 類別
- 會務
- 案號
- 1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會務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林燕祝
- 連署人
- 蔡淑惠、王家貞、謝龍介、洪玉鳳、林美燕、蔡育輝、許至椿、曾順良、曾培雅、李坤煌、蔡玉枝、盧崑福、李中岑
- 案由
- 修正「臺南市議會紀律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二條草案,敬請審議。
- 說明
- 紀律委員會客觀上係屬於準仲裁單位,本會議員同仁若遇仲裁事件,多因政黨競爭而衍生,若委員產生方式能由政黨(團)推派分配,遇有審議懲戒案件時,較能公允持平,使人信服。
- 辦法
一、修正內容如附表。
二、提請大會同意後報請行政院備查,並函知市政府。
- 一讀日期
- 2015/01/27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5/02/12
- 大會決議
- 照案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5/02/12
- 發文字號
- 南議議事字第 1040000879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