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吳禹寰、杜素吟 
連署人
陳昆和、吳通龍、曾之婕、Ingay Tali 穎艾達利、周奕齊、蔡宗豪、陳怡珍 
案由
建請市府運用科技執法後增加的罰金收入,補齊警力,減少治安隱憂。 
說明
  1. 近年台南警力嚴重不足,根據2021年警政統計,台南警民比是每10萬人僅有233位警察,相較鄰近嘉義縣274位、高雄市266位,台南警民比明顯低很多,容易成為南部治安漏洞。
  2. 台南市全天候科技執法後,今年預估罰金將破億,建議市府運用科技執法後增加的罰金收入,補齊警力,減少治安隱憂。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11/27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11/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12/06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20011398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運用科技執法後增加的罰金收入,補齊警力,減少治安隱憂」案,敬答復如下: 一、本府警察局編制員額 5,352 人、預算員額原為 4,362 人,經貴會支持分別於 109 年請增預算員額 110 人、112 年請增預算員額 185 人,預算員額增加為 4,657 人。 二、本府警察局警力缺額均配合內政部警政署(下稱警政署)年度巡官、巡佐及警員等同一陞遷序列職務人員定期統調及警大、警專畢(結)業生分發,辦理增補作業。統計至本(112)年 12 月 18 日止,本府警察局警力共增補 341 人(含保五支援 89 人),惟警察官退離人數計有 175 人,相對消耗上開增補人數。另本府警察局業於 112 年 12月 4 日以南市警人字第 1120759059 號函,請警政署於 113 年 1 月份辦理現職員警統調及特考班結業人員派補作業時,優先派補本府警察局,期能儘速補足預算缺額。 三、本府警察局科技執法罰鍰收入,一律解繳本府公庫,作為編列本府歲出之財源(市款),另依「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規定,應至少提撥 12%作為交通執法與交通安全改善經費,爰該收入均優先編列用於執行交通警察業務,包含維護、更換與購置交通執法裝備及耗材等用途,因本府警察局甫於本(112)年請增之警力預算員額 185 人尚待警政署增補,有關以罰鍰收入再增加警力部分,將於警政署統調及畢業生分發作業補足本(112)年請增之警力185 人缺額後,再依轄區人口數、治安及交通狀況評估請增預算員額,以強化治安維護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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