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91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呂維胤 
連署人
林志展、劉米山、蔡蘇秋金、鄭佳欣 
案由
建請市府增編由公所代管之公園路樹修剪及除草經費。 
說明
目前台南編列給公所代管的公園路樹修剪及除草費用,每公頃僅三十六萬元,經費嚴重不足,不僅難以有效維護公園路樹,維持環境整潔,當風災或雨災來臨時更有威脅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之疑慮,建議市府應增編公園路樹修剪、除草經費,守護民眾安全。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0/09/15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0/11/26 
審查意見
請市府研議辦理。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0/12/01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0/12/08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90011816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9年12月22日府工園一字第1091518376號函復: 有關本府編列預算由公所代管之公園綠地路樹修剪及除草經費,每年皆依轄管面積比例設算,考量各公所狀況不同,及市政預算分配等因素,後續維護經費再視執行狀況,納入研議補助辦理。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