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33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啓維 
案由
教育局應針對國中社會課本、高中歷史課本,有關「台灣為漢人移民社會」、「根據開羅宣言中華民國擁有台灣主權」等不實內容應儘速召開公聽會,以正視聽! 
說明

一、根據資訊顯示,中國長期以來透過中國國民黨主導教科書編輯不實內容,以此來洗腦台灣學生,以達到併吞台灣野心。

二、如果我們連毫無事實根據的教科書內容都不敢更正,我們將如何捍衛台灣主權,我們將如何向下一代交代。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9/2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11/01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12/1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12/20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80012049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9年1月2日以府教專字第1091514214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教育局應針對國中社會課本、高中歷史課本,有關『台灣為漢人移民社會』、『根據開羅宣言中華民國擁有台灣主權』等不實內容應儘速召開公聽會,以正視聽」案,敬答覆如下: 一、依高級中等教育法第48 條略以:高級中等學校教科用書,由國家教育研究院審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審定辦法第3 條委任國家教育研究院為之。有關教科書之審定為教育部及國家教育研究院權責。 二、本案將由教育局透過適當管道,蒐集教科書意見,提供國教院研處。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