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16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曾信凱 
連署人
蔡秋蘭、周奕齊、林阳乙、洪玉鳳 
案由
建請臺南市政府爭取主辦大型運動賽事。 
說明

建請臺南市政府爭取主辦大型運動賽事。

一、結合觀光、活絡經濟、行銷臺南、增加城市知名度。

二、結合本市體育界各協會凝聚力量,整合資源、建立運動觀念、推廣全民運動。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0/04/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0/07/01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0/07/07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0/07/16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90005996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9年7月27日府教體處競字第1090886527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建請臺南市政府爭取主辦大型運動賽事」案,敬答覆如下: 一、 為維護舉辦大型運動賽會之品質,本市積極爭取各運動場館及設施之興(修)繕計畫,以符合標準與安全的賽會環境;本市已於109 年6 月驗收通過亞太國際棒球訓練中心一期工程,並於該球場成功舉辦2019第五屆WBSC U-12 世界盃棒球錦標賽。 二、 107 年3 月23 日WBSC 執委會決議,鑑於過去2 屆豐碩成果,同意2021、2023、2025、2027 等4 屆再由臺南市籌辦,本市將連續承辦7屆賽事,可望帶動城市行銷及結合觀光。 三、 為評估本市辦理全國運動會之可行性,本府教育局(體育處)業於本(109)年4 月份盤點本市大型場館,並以仁德游泳池、市立桌球館、市立軟式網球場、永華田徑場與市立自由車場為5 大重點修繕場館,將優先向體育署爭取先期規畫經費。 四、 本市辦理全國運動會所需運動場館計45 處,初估所需經費約9 億4,500 萬元,為避免壓縮體育署補助經費,影響賽事辦理品質,俟體育署確認5 大重點場館補助經費後,在本市得以整備健全場館設施之前提下,賡續辦理後續籌備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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