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49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呂維胤陳秋宏鄭佳欣 
案由
慢車道和路肩容易令駕駛人混淆,應重新檢討劃設方式。 
說明

慢車道和路肩容易令駕駛人混淆,形成用路陷阱,不但危險也無益於疏通車潮,應重新檢討劃設方式,以明顯區隔,避免騎士誤騎被罰。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1/04/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08/05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08/19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08/25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00006885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10年9月2日府交交管字第1101055398號函復: 一、查交通部頒布之「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設置規則」第174條之1規定(略以):「機(慢)車優先道: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慢)車行駛之車道,其他車種除起步、準備停車、臨時停車或轉向外,不得橫跨或占用行駛」,爰此,四輪以上之汽車及大型重型機車除上開行為外,不得橫跨或占用行駛該道。 二、 本府係依上開規定設置機(慢)車優先道,並於機(慢)車優先道上繪設「機慢車優先」標字,另為避免用路人混淆,本府將在道路新闢或重鋪道路時,於機(慢)車優先道前由左至右併排增設機車圖案及自行車圖案,並於過交岔路口入口處標繪,路段中每超過200公尺視需求加繪一組供用路人辨識,以指示民眾騎乘車道範圍。 三、 為提昇用路人辨識機慢車優先道範圍,本府交通局已針對工務局路平專案之道路,如中西(南)區南門路段、安南區安明路段、南區清水路段、北區中華北路段等路段於機(慢)車優先道前增設機車圖案及自行車圖案,後續本府交通局將持續檢視並辦理改善。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