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7次 臨時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6/07/22 
來文字號
府農秘字第1050765636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所屬動物防疫保護處 
連署人
 
案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核定本府105年度「活化人工魚礁區及天然礁區」計畫總經費新臺幣2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16萬元整、本府配合款4萬元整),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20萬元整,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6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105年5月26日漁二字第1051327077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案核定經費總計新臺幣2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16萬元整、本府配合款4萬元整)。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6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二)旨揭計畫係為於清除本市人工魚礁區或天然礁區之覆網,以恢復沿近海域礁區之聚魚效益。

四、本案業經本府105年6月22日第254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6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6/08/0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6/08/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6/08/30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50006041號 
執行情形
本案辦理本市安平第二魚礁區礁體覆網清除作業,已於105年12月20、21日完成清除約50公斤覆網,總經費17萬9,735元。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