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9/11/13 
來文字號
府工新一字第1081279729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營建署補助辦理「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市區道路)8年(104-111)─臺南都會區北外環道路第2期新建工程」案,109年度需求用地經費8億8,000萬元(全市款),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0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營建署108年10月30日營署南字第1083310614號函及「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6款規定辦理。

二、旨揭計畫前奉行政院秘書長108年4月10日院臺建字第1080009775號函同意納入「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市區道路)8年(104-111)」,並經內政部營建署以108年7月22日營授南字第1080054164號函函述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同意核列旨揭工程總工程費51億300萬元,且內政部營建署預定於109年6月辦理發包施工作業,請本府配合依預定時程完成用地取得作業。

三、旨揭計畫依內政部營建署107年8月16日營署道字第1071264623號函提送「104-111年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市區道路)」提報須知第2條第7項規定「107-111年可補助用地費占總經費比率上限為0%」,爰本府須負擔旨揭工程全額用地費用8億8,000萬元。

四、綜上說明,前述用地費用計8億8,000萬元(全市款),因未及納入本府109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

五、本案業經本府108年11月12日第414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0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9/2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12/10 
大會決議
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12/18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80011618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