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2次 定期會
- 類別
- 工務
- 案號
- 9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19/11/13
- 來文字號
- 府工新一字第1081279729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 連署人
- 案由
- 內政部營建署補助辦理「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市區道路)8年(104-111)─臺南都會區北外環道路第2期新建工程」案,109年度需求用地經費8億8,000萬元(全市款),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0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營建署108年10月30日營署南字第1083310614號函及「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6款規定辦理。
二、旨揭計畫前奉行政院秘書長108年4月10日院臺建字第1080009775號函同意納入「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市區道路)8年(104-111)」,並經內政部營建署以108年7月22日營授南字第1080054164號函函述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同意核列旨揭工程總工程費51億300萬元,且內政部營建署預定於109年6月辦理發包施工作業,請本府配合依預定時程完成用地取得作業。
三、旨揭計畫依內政部營建署107年8月16日營署道字第1071264623號函提送「104-111年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市區道路)」提報須知第2條第7項規定「107-111年可補助用地費占總經費比率上限為0%」,爰本府須負擔旨揭工程全額用地費用8億8,000萬元。
四、綜上說明,前述用地費用計8億8,000萬元(全市款),因未及納入本府109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
五、本案業經本府108年11月12日第414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0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9/09/23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9/12/10
- 大會決議
- 同意墊付。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9/12/18
- 發文字號
- 南議工務字第 1080011618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