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62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旺詮 
連署人
鄭佳欣、蔡育輝、呂維胤 
案由
爭取增加體育選手之獎金與慰問金預算。 
說明

一、臺南市110年度體育總預算,歲入8.3億多,歲出13億多,居六都之冠。但選手的獎金與慰問金預算卻是六都最低。

二、體育總預算中有高達8.5億用於場館建設與設備購置,嚴重排擠選手待遇福利。

三、請相關局處盡速調整體育預算之分配,並研議提高選手之待遇,減少臺南市體育人才流失。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1/04/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08/10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08/19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08/30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100006747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10年9月28日府教體處競字第1101087353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爭取增加體育選手之獎金與慰問金預算」案,敬答覆如下: 一、 為鼓勵選手於重要全國綜型賽會優異表現,本府已訂定獎勵金發給 辦法及優秀運動選手健康管理服務計畫,包括:+ (一) 菁英運動選手補助計畫:109 年起針對參與全運會之前三名優 秀奪牌選手每月發給 3,000 至 20,000 元之培訓津貼並連續核發至下一屆全運會,讓選手在新訂定的補助計畫下安心參與訓 練,再創佳績。 (二) 提升全運會金牌獎勵金額度:110 年起調升全國運動會金牌選 手獎勵金額度,由 25 萬提升至 30 萬元(與六都並列第一),金牌團體獎金從每人 8 萬元調升至 13 萬元,與各直轄市並駕齊驅。 (三) 提高全國身障運金牌獎金額度:109 年起調升全國身心障礙國 民運動會金牌獎金,從 6 萬元至 7 萬元。 (四) 優秀運動選手健康管理服務計畫:與成大團隊合作,為南部唯一由市府出資計畫,從「運動科學」及「運動傷害防護」兩大層面,追蹤選手訓練方式及成效,建立運動科學數據資料,供教練制定培訓計畫。另為減少選手於訓練期間發生運動傷害之 機率,運動傷害防護團隊更於重要賽會期間隨隊照護,使選手 維持最佳狀態應戰。 二、 為積極承辦 112 年全國運動會,同步積極爭取教育部體育署前瞻 2 期整建計畫,業於 110 年 7 月 28 日獲核定 14 處競賽場館整修計畫 經費計 1 億 7,615 萬 3,000 元整。前揭經費屬教育部補助款,無經費排擠問題,未來場館整修完成後,除作為標準競賽場地外,亦提供選手更優質友善的培訓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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