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62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宗霖 
案由
建請市府研議修訂《臺南市犬猫管理及福利促進自治條例》,參考《臺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或其他縣市之動保相關規範,以完備本市動保制度,貼進中央法規與社會趨勢。 
說明
  1. 有民眾陳情反映,本市動保相關制度規範並不完善,以致后續處置程序出現問題,並建議可參考台北市之規定,除簡單易懂也更齊備。
  2. 為完備本市動保制度,且貼進中央法規與社會趨勢,建請市府研議修訂《臺南市犬猫管理及福利促進自治條例》,參考《臺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或其他縣市之動保相關規範,如納入明文檢舉獎金、明定TNR區域等内容。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5/12/01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5/12/0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5/12/11 
發文字號
南議財經字第 1140012072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研議修訂《臺南市犬猫管理及福利促進自治條例》,參考《臺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或其他縣市之動保相關規範,以完備本市動保制度,貼進中央法規與社會趨勢」案,敬答覆如下: 一、 本府農業局動物防疫保護處刻正進行「臺南市犬貓管理及福利促進自治條例(下稱本條例)」修正作業,修正內容為本條例第2條明定主管機關為本府農業局,落實權限劃分。 二、 配合本府農業局114年5月20日南市農動字第1140662494號公告飼養或管領於室內之貓免予施打狂犬病預防注射條件,爰修正本條例第6條。 三、有關動保檢舉獎金部分,農業部業已明文訂定「檢舉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件獎勵辦法」,作為地方政府辦理相關事項之法規依據。 四、另有關流浪犬貓絕育回置(TNVR)為本府避免流浪犬貓再行繁衍之過渡性政策,本府將持續監測流浪犬貓數量,並滾動性檢討調整該政策執行方向,且考量本市與台北市都市化程度及城鄉差距還有犬隻分布型態顯為不同,仍須綜合評估,且經瞭解目前尚無其他縣市將TNVR納入自治條例,如需入法仍宜由中央農業部統籌規劃納入動物保護法。 五、承蒙貴席對於農政業務之關切,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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