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7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
- 案號
- 4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蔡育輝
- 連署人
- 林燕祝、蔡玉枝、盧崑福
- 案由
- 建請市府65歲(含)以上長者健保費自付額做補助,每年編列預算,每年補助健保費1000元,以照顧高齡長者。
- 說明
一、目前市府僅針對65歲以上中低收入老人健保費自付額補助,對於一般戶家庭並沒有,尤其少子化下,年輕家庭需要負擔小孩教育費用、家庭生活開支、照護機構費用等等壓力沉重,市府應給予部份補助之必要性。
二、市府認為65歲以上長者健保費自付額,由市府全額補助現況財政無法負擔,是以基於務實考量,宜先以部分補貼方式每年補助1000元,俟財政改善後,再採全額補助辦理。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8/03/07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議辦理。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8/05/25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8/06/01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政字第 1070003846號
- 執行情形
- 依臺南市政府107年6月5日府社老字第1070632200號函復: 本府就「建請市府65歲(含)以上長者健保費自付額做補助,每年編列預算,每年補助健保費1,000元,以照顧高齡長者。」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市65歲以上老人約27萬5,005位,如每年補助健保費1,000元,預估一年需要經費約新臺幣2億7,500萬5,000元左右,其經費龐大將排擠其它市政建設。 二、為使有限資源妥為運用並發揮最大效能,臺南市政府秉持優先照顧弱勢民眾之原則,以經濟弱勢的低、中低收入老人及65歲的身心障礙者作為優先照顧對象。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