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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蔡育輝、蔡淑惠、陳昆和、李鎮國、周奕齊、趙昆原、王家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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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請辦理下營區茅營里茅港尾段561等3地號側溝改善工程,因年久失修側溝部分損壞,急需改善,以利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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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請辦理下營區茅營里茅港尾段561等3地號側溝改善工程,因年久失修側溝部分損壞,急需改善,以利行車安全」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案112年7月18日偕同尤榮智議員服務處、區公所及茅營里長現場勘查,會勘結果現況道路側溝為磚砌矩形明溝,因年久失修且部分有損壞情形,須辦理改善;另因巷弄路寬狹小,建議採暗溝設置,避免用路人有掉落側溝之虞,經研議後爰提報施作矩形暗溝,依實際需求新建矩形暗溝(長度120M,寬度約1.2M,深度約1.2M)及AC改善約 600M^2(長度 200M,寬度約 3M),瀝青混凝土需約69噸(600M^20.05M2.3T/M^3),概估所需經費約460萬元。
二、本府工務局已請下營區公所依改善需要、目的及效益等,納入年度改善案件優先順序,俾利本府工務局錄案籌措預算研議改善,另會勘中亦請下營區公所於經費核准發包前,若有發生坑洞破損等其他影響行車及行人安全緊急情事者,先行以開口契約辦理搶修復,以維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