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12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1/11/24 
來文字號
府水行字第1000891802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水利局 
連署人
 
案由
有關經濟部水利署補助本市「101年違法水井處置執行計畫」經費新台幣420萬元整乙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於101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及經濟水利署100年10月28日經水政字第10006164830號函辦理。

二、經濟部水利署補助本市「101年違法水井處置執行計畫」經費新台幣420萬元整。

三、本案因時間緊迫,業於100年11月23日市政會議通過,送請貴會審議。

 
辦法
請貴會同意辦理先行墊付,俟101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1/11/29 
大會決議
本會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1/12/01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00011478號 
執行情形
本計畫於100年12月8日依據水利署擬補助之經費420萬提報「101年度違法水井處置執行計畫書」,並於101年1月6日(經水政字第10050624000號)經水利署原則同意。目前切正請領第一期款,依據計畫書辦理地層下陷防治及違法水井處置相關作業,以維國土安全。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