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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邱莉莉、陳秋宏、李鎮國、林冠維、余柷青、李偉智、周嘉韋、Ingay Tali 穎艾達利、王宣貿、施余興望 Tjakumay Tagaw、陳秋萍、曾之婕、陳碧玉、曾培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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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請市府跨局處整合,建置工廠危險物品留置存放即時系統,便於救災時判斷救災方式等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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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府跨局處整合,建置工廠危險物品留置存放即時系統,便於救災時判斷救災方式等依據」案,敬答覆如下:
一、經濟部工廠危險物品申報系統優化主動通知功能已建置完成,以利即時取得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資料。業者每年定期完成申報且經本府經濟發展局審核後,系統將自動發送電子郵件轉知本府消防局、工務局、環保局、勞工局,以及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各產業園區服務中心等相關機關。承上,各相關機關如經本府經濟發展局開通工廠危險物品系統帳號權限後,可即時登入系統查看危險物品申報明細、工廠危險物品廠區配置圖、機械設備配置圖及公共意外責任險影本,以利提供救災使用。
二、另本府經濟發展局已於112年10月26日發文請臺南市工業會、臺南市總工業會、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本市各產業園區服務中心及本市各工業區廠協會等相關工業機關,協助轉知轄內工廠,通知廠內涉有危險化學物質工廠務必依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辦法等相關法令規定進行申報,並加強宣導將申報資料及危險物品配置圖建檔置於工廠警衛室,俾於災害發生時提供救災單位參考,亦應檢視是否符合「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中有關儲存場所之保留空地、安全距離、擋牆、建物構造、出入口等相關規定,並呼籲企業主要重視工安,建立全員安全意識做好廠內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預防災害發生。
三、承蒙貴會議席對市政之關切,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