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54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志展、呂維胤、李宗翰 
連署人
 
案由
建請市政府推廣失智症新型服務模式,設置瑞智互助家庭,以紓解家屬照顧壓力,減輕家庭照顧負荷,並延緩失智者之退化,提升患者與家屬生活品質。 
說明

一、依據台灣失智症協會調查,民國109年台灣失智人口已超過30萬人,每年平均增加1.8萬人。而面對高齡化社會的照護需求,中央及地方政府推動多項長照措施,包含長照、日照以及居服機構的設立,以提供年長者的生活與健康服務。惟本市現有的照護機構與據點,服務取向皆屬「專業導向」的服務性質,而欠缺「使用者導向」、「家庭照顧者可以陪同」的互助家庭形式,確有未臻完善之處。

二、失智症新型的服務模式,採互助家庭形式,提供多元共融的家庭場域,是照護者與被照護者可共同參與的活動空間,讓照護者獲得喘息,也透過情境治療減緩失智症的惡化。從互助經驗發現,不只家屬可以互助,失智者也可以互助,其重點在於家屬及失智者被接納、支持、肯定與尊重,並藉由家庭間的互助交流提升照顧能力。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1/09/15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11/24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11/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12/07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100012266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11年1月6日府社照字第1101595358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建請市政府推廣失智症新型服務模式,設置瑞智互助家庭,以紓解家屬照顧壓力,減輕家庭照顧負荷,並延緩失智者之退化,提升患者與家屬生活品質」(民政第54號案)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有關瑞智互助家庭係100年由民間單位直接向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提出計畫申請,目的在紓解家屬照顧壓力,減輕家庭照顧負荷。 二、為普及失智照護資源,106年起衛生福利部將瑞智學堂與瑞智互助家庭之功能整併為失智社區服務據點,並逐步開辦「失智照護服務 計畫」,計畫項目包含:設置失智社區服務據點及建構失智共同照護中心,服務內容分別為: (一)失智社區服務據點提供個案認知促進延緩失能課程、安全看視,提供家屬支持課程與照顧技巧等活動,讓失智個案及照顧者一同就近使用服務資源。110年本市布建總計40個失智社區服務據點,分布於本市37區(一區至少一個據點,涵蓋率108%)。 (二)失智共同照護中心提供個案管理、確診、家屬諮詢等醫療相關服務,並辦理失智症相關人才培訓,以增進照護品質,另外透過社區公共識能宣導活動,提升市民對於失智症友善之觀念,110年本市設置6家失智共同照護中心於醫療院所。 三、另外為減輕失智症家庭照顧者之照顧壓力,衛生福利部於107年推動「家庭照顧者支持性服務創新型計畫」,因此,本市於110年布建 7大區家庭照顧者支持性服務創新型據點,服務內容包含:長照知識或照顧技能訓練、到宅照顧技巧指導、紓壓活動、情緒支持團體、個別心理輔導、社會暨心理評估與處置及諮商服務、托顧服務 及電話關懷服務等。 四、本市透過上述個案照護及支持照顧者相關服務,除延緩失智症者失 能退化,並減輕家庭照顧壓力,逐步建構完善失智症照顧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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