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12次 臨時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2/02/22 
來文字號
府文秘字第1110260208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連署人
 
案由
文化部核定本市111年「推動藝文專業場館升級計畫(前瞻2.0)—地方藝文場館整建計畫—大臺南地區場館整建改善第二期計畫」補助規劃設計經費新臺幣250萬元整,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2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文化部111年1月19日文藝字第1113001500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依據「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3. 本案相關說明:本案工程規劃設計總經費新臺幣1,050萬元,(中央補助款250萬元,市配合款800萬元)。其中市配合款已納入111年度預算,另250萬元中央補助款,因未及納入本府111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
  4. 本案業經本府111年2月22日第530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2年度編列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2022/03/09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2/03/21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2/03/25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2/03/31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110002391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