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8/05/11 
來文字號
府衛秘字第1070528009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連署人
 
案由
衛生福利部核定本市107年「公有危險建築地方衛生機關廳舍耐震補強(非醫院)計畫」,經費新台幣2,632萬5,000元整乙案(中央補助2,237萬1,000元;市配合款395萬4,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7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8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7年4月12日衛部醫字第1061669781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及第6款之規定,係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以及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經費中央補助金額新台幣2,237萬1,000元,另依「公共服務據點整備-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地方衛生機關廳舍補助計畫作業規定」(附件2),本巿自籌款計新台幣395萬4,000元,計畫總經費2,632萬5,000元,因未及納入預算,為應時效,報請市議會同意先行墊付2,632萬5,000元整,俟107年度追加預算或108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

四、本案業經本府107年5月2日第335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7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8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 
一讀日期
2018/03/07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8/05/25 
大會決議
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8/06/04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70003987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