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59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退之 
連署人
林宜瑾林志展 
案由
建請市府全面縮編急水溪柳營五軍營段及小腳腿段行水區還地農民。 
說明

位於柳營急水溪五軍營段到小腳腿段,被編行水區農地20年沒有徵收開發,市府也沒有開發計畫,農民權益平白受損,投訴無門。市府應立即和中央研議檢討,全面縮編行水區。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6/10/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請市府研議辦理。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6/12/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6/12/29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50009196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6年1月6日府地用字第1051348390號函復: 一、依河川區域劃定及變更原則與審查要點第5點規定,河川區域劃定及檢討變更應依規定完成初審,送經濟部水利署查核,並提交河川區域劃定及變更審議小組審查後,由經濟部水利署報經濟部核定。 二、關於本市柳營區五軍營段及小腳腿段部分土地因位於劃設公告之河川區域範圍內,而於81年更正編定為水利用地,惟因嗣後河川改道等因素,部分土地是否已非河川行水範圍,須主管機關重新檢討認定。本府業以105年12月26日府地用字第1051322920號函請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協助重新檢討,調整河川區域範圍,以符實際。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