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1次 臨時會
- 類別
- 民政
- 案號
- 12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黃麗招、陳昆和、許又仁
- 連署人
- 郭鴻儀、Ingay Tali穎艾達利、李宗翰、蔡筱薇
- 案由
- 長安社區活動中心重新建案。
- 說明
- 臺南市安南區長安社區活動中心建立於民國76年,建齡已達32年,鋼筋鏽蝕外漏,混凝土剝落、窗框變形,因經專業評估,建物未達耐震合格標準,如欲做結構補強經費偏高,且未來還需陸續修繕建物主體相關設備,計算後與重建經費差距甚小,加上該處為長安社區民眾團體活動及社會福利工作站地點,使用率極高,建請將長安活動中心拆除重建。
- 辦法
- 如說明。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9/01/16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議辦理。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9/01/25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9/02/11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政字第 1080000889號
- 執行情形
- 收文字號:108年2月21日1080001573號函 依據臺南市政府108年2月21日府社團字第1080239274號函答覆如下: 本府就「長安社區活動中心重新建案。」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依據臺南市里社區活動中心設置使用管理辦法之規定,活動中心以三至五里、社區共同使用為原則。有關安南區長安社區活動中心拆除重建需求,本局已請安南區公整體評估轄內各社區活動中心現況,並綜合地方長照資源等需求,通盤考量。 二、本案因拆除重建經費高於年度預算,倘確有長照設置需求,將評估連結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之補助資源。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