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5次 定期會
- 類別
- 保安
- 案號
- 26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林燕祝
- 案由
- 建請市府於永康區平道段323地號(公滯1)新建消防局第五救災救護大隊鹽行分隊辦公廳舍,或評估現址原地重建,並編列規劃費。
- 說明
- 消防局第五救災救護大隊鹽行分隊於民國79年完工,使用已逾35年,總樓地板面積499.21平方公尺,廳舍老舊、室內備勤及救災救護車輛停放空間不足,需新建或原址重建廳舍以提升當地救護救災量能。
- 永康區平道段323地號為乾式滯洪池,現為臺南市政府工務局所管理,無土地取得問題,面積約5814.49平方公尺,旁鄰平道十二路15米道路與水漾路12米道路,連接永安路與鹽行地區主要幹道中正北路,建議可比照「安南區全民運動館」建築方式辦理。
- 若以原址重建方式辦理,廳舍面積與停車空間恐有不足,需將毗鄰5筆土地納入規劃。
- 為提升消防同仁工作環境舒適性與執勤之效能,建請市府儘速編列規劃預算。
- 辦法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5/06/26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5/07/02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5/07/08
- 發文字號
- 南議保安字第 1140005612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府於永康區平道段323地號(公滯1)新建消防局第五救災救護大隊鹽行分隊辦公廳舍,或評估現址原地重建,並編列規劃費」案,敬答復如下: 一、 本府消防局第五救災救護大隊鹽行分隊現有廳舍建於民國79年,迄今已逾35年,總樓地板面積約499.21平方公尺,廳舍老舊,空間不足,包含室內備勤空間及救災車輛停放區,已無法充分支應現行救災救護任務需求,爰有新建或原址重建之必要。 二、 本案目前刻正處於基地選址及可行性評估階段,為加速推動整體規劃作業進程,消防局擬針對「原址重建」、「滯洪池共構設置(平道段323地號)」及「遷建至洲仔尾公園」等三方案進行專業分析評估。 三、 上述三方案皆具潛力與挑戰,消防局將從「基地腹地是否充足」、「土地取得成本」、「施工風險」、「後續維護成本」、「空間發展彈性」及「鄰避(陳抗)效應」等多元面向進行綜合評估,俾以選定最具效益及可行之方案,作為後續設計及工程執行之依據。 四、 為積極推動後續廳舍設計及興建作業,消防局已簽報市府動支第二預備金作為規劃服務經費,期能儘速完成鹽行分隊新建工程,強化本市在地防救災量能,建構安全、現代化及永續發展之消防基礎設施。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