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7次 定期會
- 類別
- 工務
- 案號
- 122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呂維胤
- 連署人
- 蔡旺詮、劉米山、蔡筱薇、鄭佳欣
- 案由
- 市府應加強輔導老舊建物及公寓大廈,申請結構耐震能力評估鑑定,保障民眾住的安全。
- 說明
- 因民國88年以前法令無規範建築耐震力,老舊建物恐有耐震係數不足之風險。因此建請市府相關單位加強輔導老舊建物及公寓大廈申請結構耐震能力評估鑑定,保障民眾住的安全。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2/06/01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2/06/08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2/06/24
- 發文字號
- 南議工務字第 1110006126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市府111年7月4日府工使一字第1110846282號函復: 內政部業於111年5月12日台內營字第1110805662號令修訂「主動輔導辦理建築物耐震能力初步評估及弱層補強經費補助執行作業要點」(以下稱作業要點),已將政府輔導辦理初評一案納入。 依據作業要點第五點明訂政府主動輔導之對象,主動輔導對象為建築物結構快篩分數F值大於60分且有公寓大廈管理組織之六層樓以上建築物,屋齡五十年以上且有公寓大廈管理組織之六層樓以上建築物或經本府認定者。並依同要點第六點,由本府委託機構辦理耐震能力初步評估,徵詢管理委員會同意,社區免負擔初評費用。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