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4/08/28 
來文字號
府社秘字第1030814078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教育局 
連署人
 
案由
經濟部核定本市辦理「中石化(台鹼)安順廠污染案附近居民生活照顧計畫」截至102年底賸餘經費新臺幣25,893,604元整乙案,擬先行辦理墊付,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4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103年7月14日經授營字第10320363880號函說明二、(三)略以:「...剩餘經費原應繳還本部,惟經本部陳奉行政院103年4月14日院臺經字第1030020040號函核示原則同意繼續延用至用罊為止」。

二、本案符合「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計畫自95年至102年止,經濟部累計核撥新臺幣1,339,537,593元。其中本局辦理居民生活照顧計畫截至102年底實際分配數新臺幣1,003,130,078元,累計支用數新臺幣976,522,487元,賸餘經費新臺幣26,607,591元。該經費扣除本局100年至101年度由市庫提撥至本局代收款專戶餘額新臺幣713,987元,尚有賸餘經費新臺幣25,893,604元存於本府市庫。

(二)有關上開經費皆已辦理納入預算程序,惟第二階段經濟部採「分批撥付」款項方式陸續撥入市庫,且至103年5月30日及103年7月14日函文始核定本計畫第二階段經費總額,致未及完成預算程序。爰此,本計畫截至102年底賸餘經費新臺幣25,893,604元整,擬先行辦理墊付,並於104年度追加減預算予以轉正。

四、本案業經本府103年8月27日第173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4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4/08/15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4/09/09 
大會決議
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4/09/11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30006004號 
執行情形
已進行經費動支作業,俟104年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