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2次 臨時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12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曾培雅 
連署人
沈家鳳、鄭佳欣、陳秋宏、呂維胤 
案由
停車收費問題。 
說明
市府停車建設是為解決停車亂象,故社區內小停車場應不用收費。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2/14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02/22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02/27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03/07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080001770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8年3月18日府交停管字第1080313155號函復: 一、本府公有停車場納入收費管理並非以營利為目的,乃為改善交通秩序、合理分配有限停車資源,建構公平友善停車環境;考量免費停車場易衍生車輛長期佔用及置放雜物情事,進而影響交通秩序、整體環境衛生及治安等疑慮,故社區內小停車場是否納入收費管理,本府交通局皆依「臺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及管理自治條例」,綜整考量個案條件審慎評估,另並為降低民眾負擔,亦配合發售停車場所在里優惠月票措施。 二、本府交通局將持續綜合考量道路寬度、道路服務水準、地區交通狀況、商業區位、供給需求、收費人力與地方共識等因素,以滾動式評估調整停車收費管理政策。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