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2/10/25 
來文字號
府都更字第1010908514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核定本市「一百零一年度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委外成立自主更新輔導團申請補助作業申請案」經費新台幣400萬元整乙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2年度追加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內政部101年9月24日台內營字第1010809359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經費中央補助款為新台幣400萬元整,本市無需編列配合款,惟仍應納入地方政府年度預算及專款專用。

四、本案業經本府101年10月24日第85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2年度追加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2/11/09 
大會決議
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2/11/14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10011152號 
執行情形
經市府101.12.24府都粽字1011066928號函復: 一、依據貴會101.12.17南議工務字1010011343號函辦理。 二、有關貴會議席旨揭建議事項,本府已由各相關局處研議辦理中,並朝有效連接永康區現有道路之方向進行相關作業,以期提昇地區交通系統便利性及整體生活機能。 三、貴會議席關心市政熱枕,本府併予致謝。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