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燕祝 
連署人
林美燕、曾培雅、蔡玉枝 
案由
活化閒置土地,在新市區豐華社區闢建老人槌球戶外活動區。 
說明

一、豐華社區看西段332號農地面積約2、3分地,目前尚未開發致雜草叢生,容易孳生蚊蠅,有礙環境衛生。

二、當地老人約千名,亟需規劃適當休閒運動去處。根據樹谷科學園區回饋金作業使用相闗辦法,豐華社區有1000餘萬元回饋金可資運用。

 
辦法
請規劃闢建後,交由豐華里老人會行政管理,方便老人使用。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5/08/28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5/11/05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5/11/12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40007577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4年12月1日以府教體處總字第1041197202號函覆本會在案︰ 本府就「活化閒置土地,在新市區豐華社區闢建老人槌球戶外活動區」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經查新市區看西段地號332土地管理機關為國有財產署,非本市市有土地,倘經新市區公所評估有開發之必要,可由新市區公所擬妥撥用計畫向國產署爭取,俾便取得土地使用權,以利申請相關經費。 二、有關闢建老人槌球戶外活動區,建請新市區公所審慎評估在地民眾之運動習慣、運動需求、經費來源、預期效益及未來營運管理計畫等相關資料提報計畫書,俾本府教育局(體育處)研議辦理及向教育部體育署爭取經費補助。 三、對於貴席關心本市運動設施發展建設,謹表謝忱。

市府執行情形: 一、 104年12月1日府教體處總字第1041197202號函復。 二、 經查新市區看西段地號332土地管理機關為國有財產署,非本市市有土地,倘經新市區公所評估有開發之必要,可由新市區公所擬妥撥用計畫向國產署爭取,俾便取得土地使用權,以利申請相關經費。 三、 有關闢建老人槌球戶外活動區,建請新市區公所審慎評估在地民眾之運動習慣、運動需求、經費來源、預期效益及未來營運管理計畫等相關資料提報計畫書,俾本府教育局(體育處)研議辦理及向教育部體育署爭取經費補助。 四、 本案刻請新市區公所研議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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