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4/03/27 
來文字號
府文秘字第1130452986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連署人
 
案由
文化部核定補助本市辦理113年「地方藝文場館及文化資產多元活化計畫」-「總爺藝文中心場館設施設備改善及空間活化計畫」、「蕭壠文化園區倉庫群廊道優化計畫」二案總經費357萬元(中央補助款250萬元、市配合款107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文化部113年2月20日文源字第1133004224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條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3. 本案總經費357萬元(中央補助款250萬元、市配合款107萬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3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3年3月26日第639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本案因文化部於113年2月20日始核定,未及納入本年度追加減預算提案程序期限,本案工程包括總爺藝文中心老舊建物防滲漏工程、蕭壠文化園區南北廊道鋪面及雨棚修繕,因雨季將至,需儘速改善園區窳陋空間加強服務品質,避免影響民眾文化參與權益,並加速處理以爭取採購及執行時效,且計畫內資本門之工程,前期尚需委託規劃設計時程,預計自4-5月啟動以利年底完工,考量本府業務推動、公共服務重要性及對中央結案時程,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市提8附件.pdf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05/13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5/29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