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7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教育
- 案號
- 17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22/05/05
- 來文字號
- 府教體處設字第1110589770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 連署人
- 案由
- 教育部體育署核定補助本市大橋國民中學等4校辦理「修整建運動場地」案,新臺幣1,489萬元整(中央補助款計1,182萬3,000元,市配合款306萬7,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2年度總預算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1年4月14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1110014307J號函暨111年4月19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1110014970A號函辦理。
-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 本案共核定大橋國中、金城國中、學甲國小、東陽國小4校,核定總經費計1,489萬元整;因未及納入本府111年度總預算,為利本案執行及配合中央列管時程,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
- 本案業經本府111年5月3日第540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於112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 一讀日期
- 2022/06/08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2/06/08
- 大會決議
- 同意墊付。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2/06/10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教字第 1110005642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