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120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呂維胤 
連署人
蔡旺詮、劉米山、蔡筱薇、鄭佳欣 
案由
建請工務局增編耐震能力初步評估補助經費,提升老舊建物安全。 
說明
  1. 根據「110年度臺南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費用補助」,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未滿三千平方公尺,耐震能力初步評估每棟補助新臺幣1萬2千元整;總樓地板面積三千平方公尺以上者,每棟補助新臺幣1萬5千元整。
  2. 然進行耐震能力初步評估需花費評估費、審查費和行政費用等費用,若補助經費不足恐降低民眾申請意願,也易使經濟弱勢大樓住戶卻步,使老舊建物暴露在結構安全疑慮之風險。
  3. 為確保市民居住安全,建請工務局增編耐震能力初步評估補助經費,提升老舊建物安全。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2/04/1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2/06/01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2/06/08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2/06/24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110006124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11年7月4日府工使一字第1110846081號函復: 內政部業於111年5月12日台內營字第1110805662號令修訂「主動輔導辦理建築物耐震能力初步評估及弱層補強經費補助執行作業要點」(以下稱作業要點),已將政府輔導辦理初評一案納入。 依據作業要點第五點明訂政府主動輔導之對象,並依同要點第六點,由本府委託機構辦理耐震能力初步評估,徵詢管理委員會同意,社區免負擔初評費用。 本(111)年度已獲中央補助50件委辦經費,目前刻正研擬招標文件,俟法定預算程序完成後辦理採購作業。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