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2/03/24 
來文字號
府文秘字第1110400935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連署人
 
案由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核定本市「111年臺南市文化景點一般古物維護計畫(資本門)」經費60萬1000元整(中央補助42萬元、市配合款18萬1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2年度總預算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111年1月19日文資物字第11130008831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條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規定。
  3. 本案相關說明:本案總經費60萬1000元(中央補助42萬元、市配合款18萬1000元),因未納入本府111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2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1年3月8日第532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2年度總預算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市提2附件.pdf
 
一讀日期
2022/04/13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2/05/09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2/06/08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2/06/13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110005276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