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7次 臨時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1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16/07/22
- 來文字號
- 府文秘字第1050767620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
- 連署人
- 案由
-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核定本市辦理「一般古物『仿明鄭成功草書』與『清代祭孔佾生執照』修護計畫」總經費新臺幣105萬元(中央補助款73萬5,000元,市配合款31萬5,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5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6年度預算再予以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105年2月23日文資物字第1053001471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規定,得支用墊付款。
三、本案相關說明:
本案經費中央補助款為新台幣73萬5,000元整,市配合款31萬5,000元整,惟本案於105年2月23日核定,未能及時列入105年度預算編列,為爭取執行時效,擬先行墊付以辦理相關作業,俟105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6年度預算再予以轉正。
四、本案業經本府105年7月20日第258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5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6年度預算再予轉正。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6/08/01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同意墊付。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6/08/23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6/08/30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 1050005936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