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8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教育
- 案號
- 44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案由
- 建請市府體育局重視身障者運動權,協助取得合適運動場地,並妥善規劃符合身障者之運動空間,提升身障者運動意願,打造「愛運動・動無礙」友善運動環境。
- 說明
- 依國際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第30條第5項第2點,確保身心障礙者得以使用體育、康樂與旅遊場所。
- 臺南市政府為落實多元友善運動環境,帶動運動人口、促成健康城市,於111年7月1日正式成立臺南市政府體育局,惟推動身心障礙運動是個偌大工程,許多身心障礙者不容易或不願意出門運動,其原因為無固定運動空間或運動環境不友善。
- 請市府盡快找尋合適場館並優化無障礙運動設施與空間,讓身障者也能透過運動享受樂趣、保持身心健康,將身心障礙運動平權落實在生活中。
- 辦法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2/09/29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2/10/05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2/10/12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教字第 1110011596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府體育局重視身障者運動權,協助取得合適運動場地,並妥善規劃符合身障者之運動空間,提升身障者運動意願,打造『愛運動・動無礙』友善運動環境」案,敬答覆如下: 一、身心障礙人士使用之部分運動器材及場地,非同於一般民眾使用之運動器材及場地,需採專屬規格,方能符合身心障礙人士運動需求,並避免運動傷害。 二、依據教育部體育署目前公布之運動設施規劃,仍係針對一般民眾而設置,並透過無障礙設施之及共融式觀念導入設置,同步提升身心障礙人士之使用需求,以達場館多元化使用之目的。 三、本市目前各類運動場館(地)及分設於新營體育園區及永華體育園區等2 處體育園區,近年逐步針對各老舊場館(地)進行整修及補照等工程,對各整修之場館均有增設無障礙設施(如市立羽球館、大林軟式網球場、市立槌球場、新營田徑場,安水上訓練中心等),以利身心障礙民眾就近從事各類休閒運動。 四、另,近年新設立之運動場館,亦依法納入無障礙設施(如安南水上訓練中心、新營網球場、平實排球場、永華國民運動中心,亞太國際棒球訓練中心等)。規劃中之安南區、新營區及永康區全民運動館,亦有將無障礙設施納入規劃,讓身障者也能享受運動樂趣,落實身心障礙運動平權。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