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20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3/05/17 
來文字號
府農工字第1120636309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 
連署人
 
案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核定「2024台灣燈會在臺南-『展望南農』農業燈區計畫」,所需經費中央補助款新臺幣1,200萬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2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3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112年3月31日水保農字第1121862880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3. 本案核定補助總經費為新臺幣1,60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1,200萬元、市配合款400萬元),市配合款400萬元已納入本府觀光旅遊局112年預算「觀光及旅遊事業管理-觀光及旅遊事業管理-觀光行銷-業務費-一般事務費」項下,其中尚需增列中央補助款1,200萬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2年度總預算,本案符合上開執行要點規定,擬先行辦理墊付,俟113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2年5月9日第593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旨案計畫辦理「2024台灣燈會在臺南-『展望南農』農業燈區計畫」勞務採購案,需於112年度發包,時程緊迫且中央核定補助計畫日期較晚,倘未於當年度執行完畢而展延,展延金額將占用本市明年農村再生基金經費額度,影響明年社區農村再生計畫執行,為爭取時效,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3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20號案附件.pdf
 
一讀日期
2023/06/07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06/28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 一、同意墊付。 二、請市府於農業燈區展期結束後,保留予農村再生社區/協會申請展示應用,並由申請單位負擔維護管理等所有費用。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07/04 
大會決議
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07/07 
發文字號
南議財經字第 1120005992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